近日,黔西南州出台《黔西南州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方案》,就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申报程序、办理流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此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黔西南州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人的年龄认定,以公安部门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若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至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周岁(含)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县(市)在不低于州级标准的情况下,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可通过乡镇(街道)直接登记确认高龄津贴待遇。由本人或委托亲属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卡通”卡片(银行卡或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张),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办理,并填写黔西南州高龄津贴申报表。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通过委托亲属或老年人户籍所在地驻村(居)干部或者村(居)委会帮助申报。其中,特困群体、纳入低保范围等已有“一卡通”的老年人及已纳入全州社保范围的群体,在年满80周岁时,均无需申报,由县(市)民政部门核实后即可发放。
据悉,高龄津贴原则上将全部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按月发放。(严竹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