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南盘江镇联合黔西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义大队,在该镇红椿村坡怀码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红春村20余名乡镇农业自用船舶驾驶员参加活动。
活动通报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宣传和普及了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辖区农业自用船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使用农业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严禁超员超载,严禁酒后航行和冒险航行。航行前要检查船体安全状况,航行中要穿戴好救生衣。使用农业自用船舶参加红白喜事要提前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报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千方百计确保航行安全。
典型案例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此次水上交通安全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该村农业自用船舶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南盘江镇开展乡镇农业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夯实了基础,筑牢了思想防线。(黄斌)